返回列表 发帖

給有志藉HP同人文練英文的同學們

本帖最后由 adrolian 于 2012-2-4 20:12 编辑

今天突然發現自己看得懂The New York Times,興奮之餘,上來分享一下我藉翻譯HP同人文提升英文程度的心得。

我是從2010年9月開始練習翻譯的。在此之前,英文已擱下至少十年(咳!請不要回推我的年齡!),程度之破爛自然是慘不忍睹(這點有許多資深板友可以作證)。不過,愛是世上最偉大的力量,為了翻譯,以往囫圇過去的字句,這下都得一字一字努力查字典,搞懂它的全部意義,如此做了一年半,譯了四、五十萬字下來,英文總算有了些許進步。

然而,反思片刻,我覺得我繞了點冤枉路。

首先,在原文的難易上,實際情況與我最初的假設相反:短文(尤其是原文五千字以下的)才是最難看懂的。或許這點跟中文寫作有些類似,因為篇幅短,要在有限的字數把故事交代清楚,作者在用詞遣字下了極大的苦心,句子結構也務求精鍊,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難。

其次,對話多,不代表翻譯容易。尤其在喜愛仿作實際對話的作者筆下,常常出現每個字都看懂了,就是意思看不懂的情況。

第三,英文畢竟跟中文不同,翻譯腔很難避免。有時我甚至懷疑自己譯出來的到底是中式中文,還是西式中文。這點就只能藉由多看(傳統)中文著作去校正了。

okay,既然本文重點在練習英文上,我想只針對前兩點來談。根據我的經驗,我認為一開始還是挑些原文字數在一萬上下的文來看。長了沒耐性,短了很容易超出能力範圍。而在這個階段可以請出Google翻譯大神--不是為了幫你看懂內文,而是為了「篩選」:Google翻譯產生的譯文越像有意義的中文,代表這篇文章所使用的英文就越簡單;相反的,如果出現的是天書,我建議你最好繞道而行。

接下來,對話多的比對話少的好。對話多的文,所使用的英文會比較趨近一般狀況下的英文;也就是說,文章裡描述性的句子越多,那這篇文光單字就可以讓你查到死。

綜合上述兩點,配合譯過的文,倘若時光能夠倒流,我會從Meri的文入手。真的,Meri用的單字簡單,句子又短,對話口語,要看懂不難。

其次是who_la_hoop的文。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位作者本身就是編輯的關係,她的故事,句子結構很容易理解,單字是多了點,但並不刁難。

Femme大人又比Rae Whit好懂一些。而這兩位作者的長篇又比短篇好懂一些。不過Femme大人有吊書袋的傾向,而Rae Whit的優美詞藻常常很難言傳。

最後是perverse idyll。我很愛她,但我由衷建議各位:托福600分以下的,don't touch! 除非你很想荼毒自己。我的托福400也沒有吧,自不量力去挑戰,搞得自己是焦頭爛額。不過優點是,在譯過perverse idyll的文後,Femme跟Rae Whit的文章突然就變簡單了。

要說的話差不多說完了,我也就此擱筆,希望有志藉翻譯HP同人文練習英文的同學,一起加入這又苦又甜的行列!

回复 4# 舒淯


正在努力了(汗),今天或明天就會貼上來。
Meri那篇的更新要等到月底。
最近天氣不錯,我犯懶,所以.....(什麼理由啊,掀桌!)

TOP

回复 8# demarafis

謝謝你的回覆!也謝謝你的誇獎!當初譯The White Road真的是一頭熱,但話說回來,我很高興自己當時的一頭熱,以及堅持到了把翻譯完成。後來孤鵣幫我校對時,發現了很多理解錯誤的段落,我自己校對時,又修正了不少地方,可我依然無法保證現在版本的正確性,實在是因為perverse idyll文裡的詩意,還有她諸多獨創的描述性句子,非常不容易轉換成另一種語言。我只能說我是盡力了。也許,過陣子我會再把文章順過一次,畢竟這是篇好文,不該毀於我手。

我一開始翻譯HP同人文,其實只是因為文荒了,不得不自己動手翻譯。譯著譯著,興趣越來越濃,才想著或許就藉此提升英文程度。不過我現在比較煩惱的是,光譯HP同人,學到的字彙範圍似乎跟現實世界有些落差,所以我還得開發其他的閱讀範疇才會對英語世界有更全面的理解。嗯,我想我會去閱讀你所建議的Telegraph與The Economist,多方接觸,總是好事。

至於透過翻譯學中文,這就令我想到曾經有人告訴我:先透過翻譯學英文,再從英文學翻譯。雖然跟你的方向相反,但原理相同。畢竟「理解」是一切的基礎,而為了翻譯,我們不得不把原文搞清楚,而不致像單純的看故事般,讓所有的不解一掠而過。我想這點衣滿清淚同學應該也有所體會。

嗯,最後我要說:加油!期待看到你的譯作!!

TOP

回复 10# demarafis

>One of the reasons I'm hesitating and picking/choosing potential translation fics very very carefully is because I don't think my Chinese is good enough to translate them well. Revision is always good, especially with Perverse Idyll's works. I read "And Mine the Gall" recently and found another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scenes. I was completely floored. I guess it's kind of like listening to Brahms; the more you listen, the more layers you find.

我以為,你想提升中文能力,或許在翻譯的同時,需要兼看(好的)中文書籍,這對用字遣詞還有理解上非常有益。很多時候,不是你不知道意思,而是不知道該怎麼表達,這時候,就該去看看別人是怎麼表達的。

關於Perverse Idyll的作品,我的譯文曾被朋友說讀起來有些拗口,或許是因為我亦步亦趨的緊跟原文的句子翻譯所致。我想問你,在你閱讀原文時,會覺得The White Road很晦澀拗口嗎?我知道她用字繁複,來源不拘,對細節的描述不憚其煩,但這在以英文為母語的人士眼中,是覺得她用字很活,刻畫入微,還是覺得她太囉唆?不好意思,因為我對英文沒法像閱讀中文一樣直觀,所以想就這一點跟你請教一下。

>Personally, I found reading HP fanfics has greatly improved my British English skills. Though newspapers draw upon many areas of knowledge and tend to be written in up-to-date vocabulary, terminalogy, and expresssions, the language used (especially NY Times, Telegraph, Economist) is more academic than colloquial and does not contain much regionalisms. Honestly, I think reading (brit!picked) (good) (fan)fics is better for learning how "normal" people in the UK talk than reading papers ;)

我想懂你的意思了。這就是「小說反映人性/生活」的實際例子吧。好的小說,必須提供讀者一個擬真的閱讀經驗,而為了擬真,所有素材,包括對話、心理活動、場景設計、人物個性等等,都需來自現實。我會記下你列出的這些作者,擴大我的閱讀範圍。

再一次謝謝你給我的寶貴建議!!

TOP

很感謝fehn、lovey_bone與nutty就翻譯這門技藝的回覆,這是我在發帖之初未曾料及的部分。這些天來,一直想著該說點我的體會,但一方面是因為在趕翻譯進度,另方面是我需要組織一下我的想法,所以不可避免的在時間上耽擱了一點。

首先,我以為翻譯不可能是直譯與意譯兩者間的抉擇;譯者永遠在兩者間找尋一個平衡點,他可能因為個人取向而較偏重意譯或直譯,但無論如何,這絕對不是一刀切死有我無你的選擇。在我看來,在翻譯比較工具性或以傳達資訊為主的文章,比如新聞報導、科普書籍、論文等時,傳達文章的意義是較重要的,因此譯者可在譯文上做較大幅度的改動,一切以清晰流暢為主。

但換成了文學作品的翻譯,除了上下求索作者所要傳達的意義到底為何之外,還不可避免地多了一個問題,那就是作者本身風格的再現,或以我這個大外行的話來說,就是一篇文章的「形式」。在我看來,文字意義的探詢可能是相對容易的。我們可以翻字典,可以上網Google,倘若作者還在世,直接一封信過去,許多問題就可迎刃而解--至少我在譯The White Road時,作者懇切詳細的回覆,令我受益良多。

只是,一個問題也隨之而來,那就是意義是否能等值的傳遞。作者的意圖,在文字上能呈現多少?我能了解多少,又運用我的筆傳達多少?這每一層都有落差,也有可能蔓生出與最原始的意義無關的東西。這裡我又要舉The White Road做例子了。與作者筆談後,我才發現作者的意圖能反應到她的文字上的,可能只有一半,而我能領略的當然又更少。當然,我可以在譯文上加以補足,但這豈是常態?總不可能字字句句都揪著作者解釋:嘿,妳寫這句話真正樣表達的是什麼?再退一步想,當作者沒有完整的將意圖表達出來時,譯者有必要或義務將之補足嗎?當然,這囿於譯者的知識水平,說不定還會理解錯誤。這般思來想去,各種糾結,最後我很不負責任的將我的譯文限制在字面意義上的傳達,而那些深層的東西,我想就留待讀者解讀,即便我知道,字面意義與實質意義,常常存在許多差異。

而「形式」,或說「風格」上的再現,我想就不是字典或Google甚至作者本人能幫得忙的了。就像我們看中文,可以很直觀的了解作者文筆、故事氛圍,這是一種超脫在文字之外的體悟。但換成英文,當我對這門語言的了解還相當仰賴字典時,我怎能奢求光靠拼湊出全句的意思,就能再現出原文的氛圍。

舉幾個實際的例子好了,就像在譯Meri大人的文時,儘管她的文字簡單,我譯著譯著,各種不順,有陣子很想棄坑。後來我才發覺,「不順」的感覺來自原文與譯文風格的不相稱:原文的簡鍊、快節奏,換到了我的譯文底下,就顯得有些拖拉,還兼翻譯腔重。我想,這應該是來自我執意將原文裡的代名詞通通轉換成實際上的名詞組,使得文句變得累贅。而英文短句的節奏與中文不同,直接搬過來就變成了翻譯腔。也就是說,在原著風格的再現上,Eighth Year是失敗的(我還有篇Meri大人的文要譯,希望這番領悟能幫助我下回表現得好一點)。

我自覺在風格上掌握得比較成功的,是Monkey Business,以及Rae Whit的作品(希望這個自覺不是我太自我感覺良好)。Monkey Business的逗趣,可以是我性格中比較輕鬆的那方面的展現,而Rae Whit......不知道耶,或許就是一種共鳴吧(我真的真的希望這不是我的自我感覺良好)。所以,或許在風格的再現上,譯者首先要考量自己的文字風格,再去找尋翻譯的素材,才不致像是穿了不合身的衣物一樣,整篇文章唯有彆扭一詞可以形容。

拉拉雜雜說了這些,最後推薦一下翻譯界的老前輩思果的兩本談翻譯的書:「翻譯研究」與「翻譯新究」。我覺得這兩本書在何謂「像中文的翻譯」上,有很多值得借鑒的地方。
Snarry鐵桿粉絲就是我!
歡迎光臨我的部落格:窗外的風景
http://adrolian.livejoural.com
http://flowerundermoon.pixnet.net/blog

TOP

本帖最后由 adrolian 于 2012-5-31 07:01 编辑

回复 20# 孤鸫


唉呀呀,居然能看到你,太驚喜了!!

謝謝妳分享的這許多。說到femme,之前在beta時,我就感覺Exegesis在行文上是她難得寫得比較平易的文,不過不太確定這是不是我的錯覺,現在看你也有同感,嗯,或許這真的不是幻覺吧。

至於說到中文的散文風格比較適合描述簡潔優美的文章......其實我也看過行文緊湊流暢,整個風格很美式的中文創作(我有朋友非常善於此道),所以也許中文不是不適合表現那樣的風格,而是譯者文字風格的問題--我現在知道自己沒那個本事。

說到Perverse Idyll,讓我深愛她的是故事的創意。The White Road的前面三部,除了構思新穎外,我其實沒有太多感覺(當然,她在描述莉莉對斯內普的又愛又恨,還有少年斯內普的獨特魅力,我是覺得寫的不錯,但也就這樣了),而令我深愛的是Part4-6,一看再看,不憚其煩,最後更下定決心要翻譯。
就我個人而言,相比於文字,我更看重一篇文的概念,作者想敘述個什麼樣的故事,或簡言之:他的點子是什麼。有好文筆當然是好,一篇文讓作者寫得流暢自然、風格清新,讀者讀得心曠神怡、難以自已,這是最好的狀況。但若只能文字與點子求其一,那我會選點子。因為就我的經驗,好文筆是可以靠後天的努力磨出來(其實許多看似轉換輕巧、敘述流暢的文字,都是作者努力修改出來的),也許這會缺乏一點靈氣,但放在小說這塊上,我感覺不是那麼要緊。但好點子,那真是可遇不可求。所以即便作者的文字沒那麼好,只要點子好,我依舊會很喜歡,因為她只是執行力差點,整個目標是OK的。但若點子平庸,唉,就算作者筆下真能生花,那也不可能硬生生把牽牛花寫成一朵百合花。

suitesamba的文收了,一直沒看,現在既然你推薦了,我想我定得把它翻出來瞧上一瞧。

最後,Exegesis的下文呢(敲碗)?

TOP

返回列表